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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集中接收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组织工作的通知

作者:朱雅兰 审核人: 王翌秋 发布时间: 2022-10-27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集中接收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接收期项目申请类型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二、工作安排

(一)申动员。2022年10月份,各学院合理规划各类项目的申报,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老师积极申请各类项目,做到应报尽报,应报未报人数将和本单位下一年度基本业务费分配挂钩。

申请动员的主要对象包括:近期新引进的科研人员(含博士后)、新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负责人,2022年申请各类项目未获资助人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等。

2022年10月31日各学院完成2023年度基金申报摸底,按类别将拟申报人员名单提交至科研院。

(二)明确项目研究内容。2022年11月份,申报人员拟定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案。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员项目选题、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案进行指导,明确项目选题及申报书撰写提纲。2022年11月30日前各学院将拟申报人员及项目清单提交至科研院。

(三)政策解读及培训。2022年12月份,科研院组织专家解读2023年科学基金政策,对青年、面上、人才类及重点项目等进行分类培训辅导。同时请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组织针对性培训。

(四)申请书撰写。2023年1月份,申请人按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修改和完善申请书。

(五)校内预评审。2023年1月31日前,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评审,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并反馈给项目申请人;2023年2月10日前对申报书进行二次评审。2023年2月15日前,科研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人才类及重点项目进行预评审。

(六)2023年3月617:00前,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报送一份纸质版《申请书》(无需签名,仅用于形式审查)和《形式审查明细表》(各一份)交学院。

(七)2023年3月10日16:00前,各学院将本单位《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和《项目申报清单》报送科研院。

(八)2023年3月11日-17日,科研院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和动员工作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避免流于形式。应报未报人数及资助数量将与本单位下一年度基本业务费直接挂钩。

(二)精心组织

各学院(部门)要摸清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家底”和每一位科研人员的科研情况,精心组织、重点推动,为申请人提供耐心、细致、周到的服务。帮助申请人凝练科学问题,把握研究方向,做好政策咨询、形式审查、经费预算指导以及预评审等工作,切实提高每一份《申请书》的质量。

(三)目标要求

坚持以稳定申报数量为出发点,以提高申报质量为关键,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实现“精细化管理”和“优质服务”为落脚点,各学院(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申报计划和预期目标。

四、联系方式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学科咨询电话

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二)基金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申请过程中,如遇到系统使用的相关问题,请致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010-62317474)或通过基金申报系统中的“在线交谈”寻求帮助。

(三)科研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蕾

电子邮件:nsfc@njau.edu.cn



yh86银河国际科学研究院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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